|
招标编号 |
mas2007036 |
|
工程名称 |
江东大道三期道路、印山路西段、313省道市政化改造、东湖路桥梁 |
|
工程地点 |
江东大道、印山路西段、313省道(安工大东校区至石山路)、东湖路 |
|
建设单位 |
马鞍山市城建工程综合开发处 |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资质 |
投标单位: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道桥二级及以上 |
|
建设规模 |
江东大道三期计划总投资11834万元,路长1725.357米,红线60米分 2 个标段;印山路西段(湖西路至红旗路)计划总投资1480万元,路长920.33米,红线40米分 1 个标段;313省道市政化改造计划总投资11495万元,(安工大东校区至石山路)长2584.79米,红线宽46米分3 个标段;东湖路计划总投资1750万元,本桥梁标段桥长约40米,单跨13米,为1个标段.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污水、道路叉口等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
|
发布时间 |
2007年3月 26 日 |
|
|
|
|
报名时间 |
2007年3月 26日--2007年3月30 日16:00整止 |
|
报名地点 |
马鞍山市建管大厦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黄庭翔 |
|
联系电话 |
0555-8367036 |
|
说 明 |
1.本次投标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详见“投标报名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 |
2007年马鞍山市城市道路工程招标—投标报名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合 格 条 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
1 |
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
有效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 |
|
|
2 |
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 |
|
|
3 |
资质等级证书 |
主干道: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江东大道三期桥梁:具有市政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且投标前考察;次干道:具有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
|
|
4 |
项目经理 |
①主干道、次干道资质为:市政、道桥二级及以上;江东大道三期桥梁资质为:市政、道桥一级及以上;②具有年审合格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③通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项目经理是投标申请人正式人员并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 |
|
|
6 |
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 |
道路:近三年内不得少于一个与所投标工程相应的代表工程,主要道路为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次要道路为500万元及以上工程;东湖路桥梁:在近三年内主持完成5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至少一座;江东大道桥梁:在近三年内主持完成3000万元及以上、单跨90米及以上且桥长在20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至少一座,进行投标前考察。 |
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