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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大道三期道路、印山路西段、313省道市政化改造、东湖路桥梁

时间:2007-08-05 15:27 点击:
  

招标编号

mas2007036

工程名称

江东大道三期道路、印山路西段、313省道市政化改造、东湖路桥梁

工程地点

江东大道、印山路西段、313省道(安工大东校区至石山路)、东湖路

建设单位

马鞍山市城建工程综合开发处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招标资质

投标单位: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道桥二级及以上

建设规模

江东大道三期计划总投资11834万元,路长1725.357米,红线60米分 2 个标段;印山路西段(湖西路至红旗路)计划总投资1480万元,路长920.33米,红线40米分 1 个标段;313省道市政化改造计划总投资11495万元,(安工大东校区至石山路)长2584.79米,红线宽46米分3 个标段;东湖路计划总投资1750万元,本桥梁标段桥长约40米,单跨13米,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污水、道路叉口等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07年3月 26 日

 

报名时间

2007年3月 26日--2007年3月30 日16:00整止

报名地点

马鞍山市建管大厦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黄庭翔

联系电话

0555-8367036

说 明

1.本次投标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详见“投标报名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  

 

2007年马鞍山市城市道路工程招标—投标报名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有效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

 

2

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

 

3

资质等级证书

主干道: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江东大道三期桥梁:具有市政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且投标前考察;次干道:具有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4

项目经理

①主干道、次干道资质为:市政、道桥二级及以上;江东大道三期桥梁资质为:市政、道桥一级及以上;②具有年审合格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③通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项目经理是投标申请人正式人员并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

道路:近三年内不得少于一个与所投标工程相应的代表工程,主要道路为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次要道路为500万元及以上工程;东湖路桥梁:在近三年内主持完成5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至少一座;江东大道桥梁:在近三年内主持完成3000万元及以上、单跨90米及以上且桥长在20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至少一座,进行投标前考察。

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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