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鸿源宾馆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建管装〔2011〕40号 各建设、施工单位: 近日,我处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鸿源宾馆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擅自进行维修改造。我处立即对该工程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彻查,现将具体情况及对责任单位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鸿源宾馆维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500㎡,合同价168万元,建设单位是马鞍山鸿源宾馆,施工单位是南京汇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该工程建设单位马鞍山鸿源宾馆在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南京汇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进城备案手续,擅自在我市承揽工程,对该工程进行维修改造施工;南京汇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马鞍山鸿源宾馆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现场脚手架搭设采用毛竹脚手架,围挡不合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较大隐患。 根据调查结果以及所掌握的证据,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如下: 1、责令建设单位马鞍山鸿源宾馆立即停止施工,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2、责令施工单位南京汇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全市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认真从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建筑市场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进城备案手续,领取备案证书后,方可在我市参与竞标,承揽施工任务,未领取进城备案证和施工许可证一律不得擅自施工。凡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将依据建筑市场管理各项法律法规,一律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