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建 筑 装 饰 协 会 文 件
皖装协[2008]07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及开展
2008年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
我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原《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作了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2008年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以下简称优秀企业)评选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根据《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各直辖市装饰协会(或装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由各直辖市装饰协会(或装饰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量化评分,做好推荐工作。
三、请各直辖市装饰协会(或装饰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我会。申报表及评选办法从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网(www.ahjzzs.com)下载。
联系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省建设厅院内25栋
联 系 人:汪文利
联系电话:(0551)2873845 2886523(传真)
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抄报:省建设厅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鼓励建筑装饰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和知名度,促进优势骨干企业的培育、发展和做大做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组织此项评选活动。申报企业经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省建筑装饰协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三条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在本会会员企业中优选。
第四条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的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平择优、注重诚信、扶优扶强、鼓励先进”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我会会员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在评选期内未发生四级以上 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3、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高,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标准化体系;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并初步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各项统计数据完整、准确;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成果,生产要素配置合理,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经济效益显著。
4、企业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先进,资金利税率、产值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工程质量优良率和安全生产等,在全省建筑装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5、每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分标准》中的基础分以上。
第三章 申报资料及评审程序
第六条 申报企业填写《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申报表》,报市装饰协会或装饰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建筑装饰协会。
第七条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申报表》(见附件一)及附件材料各二份;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近两年内企业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和先进管理办法,各项经济指标和质量、安全完成情况,所获得的各项表彰和荣誉等;
2、附件材料内容(需另装订成册):
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近两年《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业绩信用手册》复印件;
②企业近两年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c202表)、“建筑业企业财产状况”(c203表)复印件;
③企业近两年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
④需提供“评分标准”中所需的有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分标准》(见附件二)进行量化评分,择优入选。
第九条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由省建筑装饰协会组织评委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为通过。并在我会网站公示,公示后报省建设厅备案后下文。评审委员会由省建筑装饰协会提名。
第四章 奖 罚
第十条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荣誉称号,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获奖企业可在施工工地、宣传资料和公众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第十一条 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申报全国优秀建筑装饰企业,从获奖企业中优选。
第十二条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在获奖后两年内,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严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
第十三条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荣誉称号,五年内取消该企业的评选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盖章):
申 报 日 期:
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制
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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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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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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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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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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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资 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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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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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
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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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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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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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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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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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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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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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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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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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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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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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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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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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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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主要指标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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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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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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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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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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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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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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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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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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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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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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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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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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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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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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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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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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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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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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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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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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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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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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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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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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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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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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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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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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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工程结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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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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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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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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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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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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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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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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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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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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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以上学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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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技术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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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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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称人员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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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初级职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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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级职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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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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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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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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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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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用工人数 人,年度最高用工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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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人数 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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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技能
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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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职业技能鉴定 人
其中:初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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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人数 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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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会保险人数 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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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安全、
市场行
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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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施工项目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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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面积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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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项目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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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工程面积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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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面积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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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
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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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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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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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质量安
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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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次,经济损失 万元,重伤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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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负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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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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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示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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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市场违
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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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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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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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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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累计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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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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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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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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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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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用户对工程质量投诉3起以上;
拖欠民工工资的;
企业经营亏损的;
考核指标中有一项得不到基础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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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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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一级企业3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1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50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10分;
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一级企业每增加500万元,二级企业每增加300万元,三级企业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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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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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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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实现利税一级企业1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6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3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10分;
实现利税一级企业每增加50万元、二级企业每增加30万元、三级企业每增加10万元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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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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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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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获一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加5分,一项省级工程奖的加4分,一项市级工程奖的加2分,参建工程获市级以上工程奖的加2分;(同一项目只加分1次)
企业已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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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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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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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四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帮得基础分7分;
考核期内,安全管理方面受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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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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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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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得基础分7分;
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诚信好的加3分,较好的加2分;企业按规定实行劳务分包的加1分。
用户对有关工程质量投诉一起并及时处理的不扣分;投诉2起并经调查属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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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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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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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锐意改革,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创新,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得基础分7分;
建立完善的信用保证体系并有考核记录的加1分;
企业已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3分;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积极进行探索和改进,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取得较好效果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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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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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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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建筑装饰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省外工程结算收入达300万元的得2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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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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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装饰协会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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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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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装饰协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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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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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下载:
附件:
安徽省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及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