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
皖装协〔2007〕13号
关于开展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各会员企业:
按照建设部办字〔2001〕38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水平,激励我省建筑装饰企业争创精品工程,经研究:从7月份起,开展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承建的时间。今年是我省开展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活动的第四年。今年的评选工作按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执行。参加评选工程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饰工程。
二、做好申报和初评工作。今年拟评选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20—25项(含建筑幕墙工程)。从6月28日开始,由市建筑装饰协会或本会委托的建筑装饰主管部门按照2007年《评选办法》和我会下达的推荐名额负责组织实施。首先,组织企业申报。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初评(注意申报资料完整,证据齐全)。对符合条件的请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并出具正式文件一并报送我会参加省级评选。各市在推荐时,应先充分考虑外埠企业在本地施工的优秀工程。所有申报企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参加。
三、进行省级评审。8月15日起,我会将组织专家级进行资料审核和工程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在网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由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审定。明年初召开颁奖大会。
对符合2007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条件的工程,由我会推荐参加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
四、缴纳申报费用。凡向我会推荐的每个工程项目均需缴纳申报费800元,参建单位500元。参建单位的申报费由承建单位集中向我会缴纳。
五、严明评审纪律。“装饰奖”的评选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市确定专人负责,并加强评审中的纪律教育,确保评审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好本市的初评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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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德超
联系电话/传真:0551-2886523
网 址:www.ahjzzs.com.
附件:一、
《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名额分配表》.doc
二、
《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doc
三、
《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申报表》.doc
四、
《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工程复查实施细则》.doc
五、
《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申报表》 .doc
六、
《2007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复查实施 细则》.doc
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
抄报:省建设厅
抄送:各会员企业
转自: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网
